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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光明日报原文

1978年1月2日,5月11日,《光明日报》特约评论员文章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》的主要作者、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胡复明,今晨6时40分逝世。

福明1935年7月出生于江苏无锡。1955年9月在北京大学新闻学专业学习,次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

哲学研究班学习。1962年毕业后,在南京大学政治系(后改名为哲学系)任教。2001年退役。荣获“江苏省社会科学大师”称号。

胡福明是1978年5月11日《光明日报》发表的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》一文的主要作者。

据《党建》杂志报道,1977年7月,胡福明的妻子因病住院。在夜色的陪伴下,他拿着《马恩格斯选集》、《列宁选集》、《毛泽东选集》来到医院,在病房走廊的椅子上起草了文章提纲。困了就把三把椅子放在一起,躺一会儿。当你醒来时,阅读,写作和改变。五天后,老婆出院了,提纲也大致写好了。

9月初,胡福明给光明日报发了一篇题为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》的8000字左右的文章。

后来,其他一些同志也参与了这篇文章的学习和修改,这是集体智慧的结晶。终于在1978年5月10日在中央党校内部刊物《理论动态》上发表,5月11日《光明日报》以特约评论员文章的形式发表。新华社当天转发全文,《人民日报》和《解放军报》也于5月11日发表。

在2018年8月出版的《我的学术传记》中,胡复明说:“经过一些事情,我更加坚定了我一贯的立场,就是必须独立思考,坚持实事求是。”

2018年12月18日,党中央、国务院授予胡福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,授予他改革先锋奖章,并被评为真理标准大讨论代表。2019年9月25日,胡福明获得“最美奋斗者”个人称号。2020年10月18日,胡福明获得南京大学哲学系“最高贡献奖”。(孙青云)

来源:扬子晚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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